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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屆生落戶上海仍以72分為參考線,但實際獲批情況因人而異。若暫時未滿足落戶條件,可先申請上海居住證積分,應屆身份在積分申請中可額外獲得加分。 應屆生申辦上海居住證,與其他申請人遵循相同的政策依據(jù),即《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》(滬府令58號)及《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》(滬府發(fā)〔2017〕89號)。關鍵在于材料鏈條的完整性與信息一致性,建議先確認適用路徑再推進后續(xù)步驟。 居住證積分申請要點 需先完成居住證申領,方可進入積分申請流程。具備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者,結合年齡因素,通常較易達到積分達標線。單位需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(wǎng)的積分管理模塊為個人注冊賬號,并協(xié)助填寫《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》。個人提交后,由單位完成線上審核并打印表格,經(jīng)本人簽字、單位蓋章后,由人事攜帶全套書面材料至單位注冊地人才服務中心遞交。材料齊全的,窗口會當場出具受理憑證;如有問題,工作人員將說明原因。后續(xù)進入審核階段,結果將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請人。 應屆生申請積分時可加10分,需提供《高等學校畢業(yè)生進滬就業(yè)通知單》作為支撐材料。該通知單由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(yè)生通過所在高校就業(yè)部門或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申領,其中第二聯(lián)專門用于積分申請。通知單的領取設有截止期限,相關信息以主管部門公開信息與個案材料核對為準。